1. |
承諾不使用或支援使用童工。 |
2. |
承諾不使用或支持使用強迫性勞動,也不要求員工在受雇起始時交納押金、保證金'或寄存身分證件。 |
3. |
承諾任用員工不會涉及膚色、年齡、性別、種族、宗教、殘障、婚姻狀況等歧視。 |
4. |
承諾不干涉員工行使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與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障等權力。 |
5. |
承諾遵守適用法律及行業標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並對超時工作支付額外報酬。 |
6. |
承諾支付的工資總額達到法定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並滿足員工的基本需要。 |
7. |
凡直接或間接為公司工作之人員,都享有基本人權。 |
8. |
所有商業互動關係都以遵循最高誠信標準。禁止任何形式貪汙、敲詐勒索或挪用公款等行為。 |